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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问题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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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时间:2007-08-07
  • 截止时间:1970-01-01

可不可以要这个宝宝???

医生您好:
我是在3.20号左右服用了两颗"毓婷"避孕药.在4.14日发现有怀孕并且大概有45天左右,后来在4.16日做了人流.之后调养休息了7天.
但在8.1日的时候又发现自己怀孕了.最后一次月经在6.30日结束.在7.08日因为牙痛吃了4片"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"当时我也怕会怀孕特地跟医生说不要开"孕妇禁用"药品.但是在发现怀孕的时候,我翻看了之前唯一服用过的牙痛药,发现说明书上写着"孕妇禁用".
问题
1.我在服用避孕药之后,没有时隔半年却怀孕了.不知对孩子有什么引响,在医生看来这个孩子可不可以留
2.在7.08日服用的"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"对胎儿有没有引响?
3.假如,这个孩子可以要的话,在刚做完人流身体状况又不太好的我(肾功能-有稍微的尿隐血,肝功能-大三阳),在平时饮食起居应当注意哪些?
4.我及我的家人,很想要这个宝宝.

性别:女  年龄:27  病史:大三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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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回复区

医生:孙瑞珍主任医师
等级:健康智慧星
所在医院:上海博康生殖医学医院

您有必要来院做次检查, 分析利弊, 与医生沟通取舍。

来自上海博康生殖医学医院的回复

2007-08-07 13:58:09 采纳为答案 | 继续提问 | 投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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